学校现有明向、迎西、虎峪、柏林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2134266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169万平方米。截至2020年12月,学校有全日制学生40049名、国际学生522名、教职工3881名。学校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双聘院士10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6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5名,具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
学校设有15个一级学科和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4个一级学科和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省重点学科15个,省重点建设学科20个,4个学科入选山西省“优势学科攀升计划”,4个学科群入选山西省“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
一、招聘岗位
3.教学岗位招聘情况和具体要求,详见“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教学岗招聘计划”
4.教辅(实验)岗位招聘情况和具体要求,详见“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教辅(实验)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教学科研岗位、教学岗位、专职科研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教辅(实验)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学校招聘基本要求;
4.符合相应岗位具体要求。
三、工作待遇
1.教学科研岗位、专职科研岗位
(1)接收为编制内教师,执行国家规定的博士毕业生工资标准。
(2)岗位待遇及发放方式:
工资及绩效:按月发放。
生活补助(安家费):按照分档标准执行。学校协助申报“山西省来晋工作优秀博士毕业生奖励资金”和“太原市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生活补助和租房补贴”,其中包括:省级财政补助一次性发放10万元(税前);太原市生活补助20万元(税前),分五年按月发放。生活补助(安家费)除省、市补助外,不足部分(税前)由学校一次性补齐发放。
科研启动经费:按照分档标准执行,其中包括:省级财政科研经费5万元;不足部分由学校一次性拨付。
2.教学岗位
(1)接收为编制内教师,执行国家规定的博士毕业生工资标准。
(2)岗位待遇及发放方式:
工资及绩效:按月发放。
生活补助(安家费):按照分档标准执行。学校协助申报“山西省来晋工作优秀博士毕业生奖励资金”和“太原市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生活补助和租房补贴”,其中包括:省级财政补助一次性发放10万元(税前);太原市生活补助20万元(税前),分五年按月发放。生活补助(安家费)除省、市补助外,不足部分(税前)由学校一次性补齐发放。
无科研启动经费。
3.教辅(实验)岗位
(1)接收为编制内教师,执行国家规定的博士毕业生工资标准,享受校内绩效工资。
(2)岗位待遇:
享受租房补贴1200元/月(税前),执行期为五年。
四、岗位管理
1.教学科研岗位、专职科研岗位、教学岗位
(1)服务期不少于5年,并遵守《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履行服务期暂行管理规定》;
(2)上岗后与学校签订《岗位任务协议书》,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岗位任务。
2.教辅(实验)岗位
(1)服务期不少于5年,并遵守《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履行服务期暂行管理规定》;
(2)两个聘期内不得转岗(3年/聘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老师
电话:0351-3176170
电子邮箱:renshiketyut@163.com
办公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行政楼B613人事处人事科
学校现有明向、迎西、虎峪、柏林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2134266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169万平方米。截至2020年12月,学校有全日制学生40049名、国际学生522名、教职工3881名。学校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双聘院士10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6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5名,具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
学校设有15个一级学科和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4个一级学科和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省重点学科15个,省重点建设学科20个,4个学科入选山西省“优势学科攀升计划”,4个学科群入选山西省“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
一、招聘岗位
3.教学岗位招聘情况和具体要求,详见“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教学岗招聘计划”
4.教辅(实验)岗位招聘情况和具体要求,详见“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教辅(实验)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教学科研岗位、教学岗位、专职科研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教辅(实验)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学校招聘基本要求;
4.符合相应岗位具体要求。
三、工作待遇
1.教学科研岗位、专职科研岗位
(1)接收为编制内教师,执行国家规定的博士毕业生工资标准。
(2)岗位待遇及发放方式:
工资及绩效:按月发放。
生活补助(安家费):按照分档标准执行。学校协助申报“山西省来晋工作优秀博士毕业生奖励资金”和“太原市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生活补助和租房补贴”,其中包括:省级财政补助一次性发放10万元(税前);太原市生活补助20万元(税前),分五年按月发放。生活补助(安家费)除省、市补助外,不足部分(税前)由学校一次性补齐发放。
科研启动经费:按照分档标准执行,其中包括:省级财政科研经费5万元;不足部分由学校一次性拨付。
2.教学岗位
(1)接收为编制内教师,执行国家规定的博士毕业生工资标准。
(2)岗位待遇及发放方式:
工资及绩效:按月发放。
生活补助(安家费):按照分档标准执行。学校协助申报“山西省来晋工作优秀博士毕业生奖励资金”和“太原市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生活补助和租房补贴”,其中包括:省级财政补助一次性发放10万元(税前);太原市生活补助20万元(税前),分五年按月发放。生活补助(安家费)除省、市补助外,不足部分(税前)由学校一次性补齐发放。
无科研启动经费。
3.教辅(实验)岗位
(1)接收为编制内教师,执行国家规定的博士毕业生工资标准,享受校内绩效工资。
(2)岗位待遇:
享受租房补贴1200元/月(税前),执行期为五年。
四、岗位管理
1.教学科研岗位、专职科研岗位、教学岗位
(1)服务期不少于5年,并遵守《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履行服务期暂行管理规定》;
(2)上岗后与学校签订《岗位任务协议书》,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岗位任务。
2.教辅(实验)岗位
(1)服务期不少于5年,并遵守《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履行服务期暂行管理规定》;
(2)两个聘期内不得转岗(3年/聘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老师
电话:0351-3176170
电子邮箱:renshiketyu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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