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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2020年12月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0-12-14    [打印]    [收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关于规范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唐人社字〔2014〕107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硕士研究生人才的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并经上级机关批准,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和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2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各选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必须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信息表中的专业要求一致,其中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须一字不差;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的,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相关材料审核该项条件。应聘的硕士研究生,按照拟遴选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师范学院2020年12月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附件)。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应聘人员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请点击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左侧招聘系统登录链接(http://60.2.228.76:7001/ppygzz/control/ppzplogin),按照操作指南提示填写有关内容。

2.请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并将详细简历上传(以Word文档或pdf格式上传),简历要求有本硕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简历中必须插入本、硕学历学位证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请提供带有专业方向的学籍表(手开证明一律无效),国外学历的毕业证书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简历中的外文材料需提供由专业的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译本,否则审核不予通过。(注意上传简历必须是一个文件,本系统不支持多个文件上传且只保留最后一次上传内容,另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路径不能含中文)。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

(二)考核方式及成绩计算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入选聘考核程

1.教学岗

应聘教学岗位的人员,采取业务考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业务考核重点考核教师业务技能,分为试讲、答辩、技能展示等环节;面试考核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成绩和业务考核成绩满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最终成绩按照业务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进行计算。

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超过5人,采取笔试入围进入考核程序。按照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业务考核和面试考核,如果第5名并列可同时入围。笔试入围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2.行政岗和辅导员岗

采取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果笔试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面试考核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的适应性,可采取适合岗位特点的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进行计算。

3.按照考核成绩,确定最终排名。若两名以上总成绩相同时,应聘教学岗位人员按业务考核分数进行排名,确定人选;应聘行政和辅导员岗位人员按面试考核分数进行排名,确定人选。

4.面试考核或业务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行政岗,辅导员岗考核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5.招聘岗位有多个专业类别的,按成绩确定人选,不区分专业。

(三)考核事宜

1.应聘人员可在自助设置的应聘反馈中及时查看审查的进程和信息反馈。

2.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考核安排等事宜一律通过唐山师范学院—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陪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

1.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查阅档案、到拟聘用人员户口所在地了解情况,并由村(居)委会出具政历及现实表现的文字证明。

2.对其他人员的考察: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拟聘人员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者有其他条件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一次。

(六)学校公示

考核结果,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党委党委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的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聘用的,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一次。

在唐山师范学院官网(www.tstc.edu.cn)公示考核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报到上班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政策

(一)公开选聘政策参照校字(2018)10号 唐山师范学院选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聘用的教学岗位人员,符合条件的,要求先从事四年的学生辅导员工作,期间可同时兼任教学工作。

(三)辅导员聘用人员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二级单位。

(四)用工形式:事业编制。

五、疫情防控

(一)为了做好选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考核时须持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

(二)应聘人员进入确认现场或考场前一律出示“河北健康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须申领“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登录“河北健康码”,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河北健康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身份。“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考场。

考核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如“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须提供考核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核;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须再提供1次考核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核。“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考核,应于考核前14天抵达唐山,且期间不得离开唐山,并按照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出具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均无异常方可参加考核。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应聘人员,应当主动报告,且持河北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考核。

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现场确认及考核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凡进入校内参加考核的人员均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如政府防控政策变化,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安老师、侯老师 联系时请说明消息来自高校教师人才网。

联系电话:0315-3863331、0315-3864696(工作日联系)

附件:1.唐山师范学院2020年12月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年12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