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学校简介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为创建于2000年的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成功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东北地区中心城市——沈阳市,地处浑南区新行政文化中心核心地带,区位优势显著,发展前景广阔。 学校占地面积61.6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4.77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现设有32个本科专业,构建了"以工学为主体,管理学、艺术学、文学、经济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学科体系,重点服务建筑业、装备制造业、信息技术产业等区域支柱产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是辽宁省第二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并于2024年成功获批辽宁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秉承“业精弘德、学勤出新”的校训,践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的发展战略,坚定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目标,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沈阳和辽宁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招聘专业 学校现诚聘以下本科专业相关学科领域的博士人才。 
 三、引进与聘用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就读和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纠纷;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4.本、硕、博至少有两个阶段与学校招聘专业一致或相关,国内院校毕业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双证齐全,国外院校毕业博士,需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定证书; 5.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需要,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录用: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身体状况或其他不适合从事高校工作的;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二)分类标准 1.博士学位银龄教师 (1)具有较强的学术创新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能够准确把握本学科领域发展方向;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资格; (4)年龄一般在63(含)周岁以下,特殊需求可以适当延长,但原则上不超过65(含)周岁,首次聘期不少于5年; (5)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领取了退休证明。 2.优秀青年博士教师 (1)具有良好的学术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能够协助学科带头人开展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 (2)热爱教学工作,能够承担相应课程教学任务;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首次聘期不少于5年。 四、福利待遇 引进与聘用的博士学位银龄教师、优秀青年博士教师待遇由基本薪资和科研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 (一)基本薪资 依据学校薪资体系,按聘任职称等级兑现。 基本薪资总额为:教授20-28万元/年,副教授15-18万元/年,青年博士14-18万元/年。 (二)科研绩效奖励 按照学校相关科研绩效奖励管理办法执行,依据科研成果兑现,奖励金额不设置上限。 (三)住房补贴 学校为入职的博士人才提供住房补贴,五年总额12万元。按月发放,每月2000元。 (四)科研启动资金 学校为入职的博士人才提供科研启动资金。依据个人申报,学校评审后统筹安排,理工类最高10万元,社科类最高5万元。 (五)其他福利 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聘用人员可享受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五险一金、商业保险、带薪寒暑假、报销采暖费、免费通勤车、免费早午餐、单身教工公寓、健康体检等工会福利。 (六)沈阳市人才补贴 1.经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为期3年、每月2500元(共计9万元)的博士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如遇政策变化以实际政策为准)。 2.经审核通过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在沈首次购房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毕业补贴7万元(如遇政策变化以实际政策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可根据需要二选一): 方式一:登陆我校报名网址: https://zp.syucu.edu.cn/zp.html#/ ,根据网站首页应聘须知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方式二:填写相应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发送到邮箱:cjrszp@163.com。 同时将以下材料上传招聘网站(方式一)或同步发送到招聘邮箱(方式二): 1.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2.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到学信网下载; 3.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 4.各级、各类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证书扫描件; 5.近五年教学科研业绩和获奖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报名表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将安排面试等相关事宜。 (三)初步考核 学校根据实际岗位需要进行试讲考核/面试交流。 (四)面试考核。 (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六)健康体检。 六、联系方式 1.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501号 邮编:110167 2.学校官网: www.syucu.edu.cn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 024-31679810,来电请说明是在高校教师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注: 1.本次招聘信息仅通过以下官方渠道发布:智联招聘、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及官方微信平台。所有招聘通知均以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办公电话形式发出,不接受其他任何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务必认准官方指定渠道,谨防虚假招聘信息。 2.试用期六个月,满足岗位要求,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附件1: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博士研究生应聘报名表 附件2: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银龄教师应聘报名表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期待与您携手,共谱教育华章! | ||||||||||||||||||||||||||||
 
													
特别提示: 针对本网发布的部分招聘信息来自于网络,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同时请求职者先通过招聘单位网站或电话等方式核实招聘信息后再应聘,以防虚假、诈骗招聘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若有侵权,虚假、诈骗招聘信息请第一时间联系高校教师人才网3415663459@qq.com,我们将立即处理。
版权所有唐山力创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冀ICP备2025112764号-2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1414号
客户咨询电话:18500982162(举报删改招聘信息) 邮箱:3415663459@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250247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13020324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