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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工大学2025年度第二批招聘博士人才107人公告
2025-07-10    [打印]    [收藏]

为加快推进学校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陕西理工大学面向海内外长期招聘教学科研优秀人才,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和学校有关人才引进管理规定,现将2025年度人才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年龄要求34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电气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可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学院博士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人员)。高层次人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境)外取得的博士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2025年12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在所从事科研领域中获得一定学术成就,产生一定社会效益。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计划
(一)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序号 招聘单位 专业领域与研究方向
招聘
人数
联系方式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化学、机械工程、力学、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能源动力、控制科学与工程 2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916-2641711
2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药学、生物与医药 2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916-2641660
3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智能装备与机器人、机械工程交叉学科方向)、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制造、微纳制造、人工智能、机电系统智能控制等方向)、力学(固体力学、流体力学与工程力学)、兵器科学与技术(目标探测与识别技术、动力与能源技术方向)、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研发、监测诊断与智能控制方向)、仪器科学与技术(精密仪器技术与工程、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光学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能源动力 2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916-2642922
4 人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地理学、地球物理学、历史学、教育学、哲学(中国哲学、美学) 2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916-2641577
5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药学、中药学、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 2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916-2641661
(二)博士招聘计划
序号
招聘
单位
学科方向及专业领域
招聘
人数
联系方式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化学、光学工程、机械工程、力学、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能源动力、控制科学与工程 14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916-2641711
2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农业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2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916-2641795
3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药学、生物与医药、兵器科学与技术(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本科限制制药、环境、化学类专业) 10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916-2641660
4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力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流体力学、工程力学)、兵器科学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水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12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916-2642922
5 教育科学学院 心理学、教育学(学前教育学、教育技术学) 4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916-2641654
6 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经济学、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工商管理学 3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916-2124909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 7
联系人:白老师
电话:0916-2125096
8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药学、中药学、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态学、林学 9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916-2641661
9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交通运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4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916-2641600
10 体育学院 体育学、教育学、基础医学 3
联系人:尚老师
电话:0916-2641681
11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916-2641613
12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物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0916-2641630
13 艺术学院 艺术学(美术与书法、音乐、舞蹈、设计)、美术与书法、音乐、设计、舞蹈 3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916-2641643
14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建筑学(含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设计及其理论、室内设计及其理论、建筑遗产保护及其理论)。境外包含都市设计、建筑环境、城市设计等、土木工程(含结构工程、岩土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等方向)、水利工程(含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1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0916-2641947
15 高分中心 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遥感信息科学与技术(遥感理论与方法、遥感信息和图像智能处理、生态环境遥感);测绘科学与技术(含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3S集成与应用;或境外测绘工程、大地测量与地理信息科学、遥感与摄影测量、地理信息科学、地理空间人工智能、城市信息学等境外专业;公共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城乡规划(含空间发展与规划理论、城乡规划与设计方法、城乡系统与规划技术、住房发展与社区规划、城乡历史与遗产保护、空间治理与规划政策)。境外包含都市设计、建筑环境、城市设计等。 3
16 工程训练中心 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2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916-2291199
17 博望书院 体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训练与竞赛、体育教育教学、学科教育(体育)、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康复学)、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0916-2291023
18 砺志书院 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电子信息 3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916-2291220
19 培源书院 数学、机械工程 3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916-2291082
三、招聘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条件
1.领军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具有公认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声誉,近5年面向国(境)内外科技前沿领域取得重大学术成就,能够引领学科发展的战略科学家,主要是两院院士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特等奖前3名或一等奖前2名或二等奖第1名)。
2.杰出人才
A1岗位:在本领域取得国(境)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原创性、标志性学术成果,或解决关键领域“卡脖子”问题,具有一流科技领衔实力,在本领域具有较强学术影响力且具备引领学科发展能力的国家级领军人才。
A2岗位:在本领域取得国(境)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标志性学术成果,具备引领相关学科开展一流学科建设工作能力的,具有与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入选者相当业绩水平,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A3岗位: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成就及影响力,具备担任学科带头人能力的国内外知名大学教授、有较高学术造诣,具有与省级人才相当业绩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3.青年拔尖人才
B1岗位:在所属研究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取得具有较高学术影响的研究成果,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具备副高级职称(国<境>外任职人员应具有相当于国内副高级职称),年龄38周岁及以下(哲社人文类40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或主持过境外重要科研项目,具备扎实的科研能力。
b.在本学科公认的顶级期刊发表标志性学术成果;或掌握关键技术,具有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的能力,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B2岗位:申报条件应高于学校招聘A1类博士标准(各类业绩成果及项目级别认定按照《陕西理工大学博士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陕理工校发[2024]36号)执行),年龄35周岁及以下(哲社人文类37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参与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b.在本学科公认的顶级期刊发表标志性学术成果;或掌握关键技术,具有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的能力,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创新团队
具有明确可行的研究目标和发展规划,具备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研究基础,整体研究水平达到所在领域一流水平,团队骨干成员稳定,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创新型研究团队。结合我校区位优势,立足本地资源条件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开展应用型科学研究,能够推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创新型研究团队。
5.博士
具有博士学位且教学科研能力和潜力突出的优秀青年博士。
(二)薪酬待遇
1.学校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薪酬和科研启动费、引进费(税前),具体标准一人一议,优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参与职称评审。
2.引进博士入职后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经中期考核合格后可转为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受安家费(税前)、科研启动费、配偶工作、办公设施、住房补贴或校内过渡房等政策。
四、应聘程序
1.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填写《陕西理工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和登记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指定邮箱(见第六条)。文件名称为:姓名+应聘单位+学科专业+毕业院校+高校教师人才网。
2.资格审查
学校负责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3.综合考察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学风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学术科研水平和学术影响力等内容进行考察和评议,形成推荐人员名单。
4.体检政审
应聘人员完成心理健康测评、准入查询、体检和思想政治审查等工作,考评结果报学校审定。
5.录用公示
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录取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工作协议,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简历投递截止日期:2025年12月5日。
2.应聘者须保证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
3.应聘者仅可对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不可同时报名多个岗位类别或同一类别中的多个岗位,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4.有关学科专业、科研成果等问题可致电招聘单位进行咨询。
六、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
2.学校官网:https://www.snut.edu.cn
3.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网:https://rsc.snut.edu.cn
4.联系方式:联系时请说明消息来自高校教师人才网
(1)高层次人才联系学校人才办。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916-2641488,工作邮箱:slgrcb@snut.edu.cn
(2)博士联系学校人事处。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916-2641399,工作邮箱:snutrsc@vip.163.com
陕西理工大学
2025年7月8日

附件【附件.陕西理工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2025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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