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任务部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科研助理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新区医办发[2023]32号)要求,拟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科研助理岗位仅面向2025届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
科研项目、科研团队或平台设立的科研助理,详见附件1。
三、岗位职责
负责所在科研项目组、科研团队或平台的科研辅助及其他相关业务。
四、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3日
五、相关待遇
科研助理岗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招聘管理,根据学历层次确定税前工资标准。劳务派遣合同期原则上按照科研项目、科研团队或平台的岗位计划聘期签订。聘期结束后,科研项目、科研团队或平台与科研助理双方协商,可根据工作需要及聘期考核结果续聘或解聘。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心健康;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应聘者必须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本科、硕士、博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硕士、博士的人员;
2.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七、报名方式及招聘流程
1.报名方式。应聘者准备以下资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并以压缩包形式投递至科研项目、团队或平台对应联系人邮箱,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报送医院科研部: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打印签字;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④学信网(www.chsi.com.cn)上获得的个人学籍、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招聘流程。各科研项目、团队或平台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科研部、人力资源部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及专业基础知识;面试合格者经医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在自治区人民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经体检合格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合同后可正式上岗。
八、未尽事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科研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991-8562218,8562188,8562185。
附件:1.2025年自治区人民医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计划需求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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