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拥有“土木工程”、“建筑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土木水利工程硕士授权点。学院开办有5个本科专业: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智能建造、建筑学(5年制)、城乡规划(5年制),其中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是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土木工程专业于2014、2017年两次通过国家专业评估认证,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于2021年通过国家专业评估认证。土木工程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并在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下培养博士研究生。
学院拥有一支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学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以青年博士为科研骨干力量。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8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50余人,拥有博士学位教师30余人,博士生指导教师3人,硕士生指导教师28人。学院有湖北省科技创新团队2个,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楚天学者”3人,湖北名师1人,湖北省杰青1人,长江杰出人才1人,长江领军人才1人。
一、专业需求
学院现面向国内外诚聘优秀博士、学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专业需求方向如下:
土木工程
市政工程
岩土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二、引进待遇
按事业编制管理。根据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结合个人基本条件,由学院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博士研究生学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并按A、B、C三档分类。
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分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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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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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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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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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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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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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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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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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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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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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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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学术水平远超过A档的特别优秀博士,经学校研究可定为A+档。设立人才引进调节基金,对我校认定的A+档博士或毕业于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等次为A-及以上学科的博士或毕业于世界排名前200名(泰晤士高等教育最新排名)的海外(境外)高校博士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原则,从优兑现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各项待遇。
2.居住条件。学校提供校内人才公寓周转住房一套(间)。学校为每位博士提供基本家具、空调、热水器和基本生活用品等居住条件。
3.配偶安置。当年新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达到A档及以上,按照《长江大学配偶安置实施细则》(见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可在校内安排事业编制工作岗位。
4.子女入托入学。学校在工作地协调解决子女入托、入学(义务教育阶段)问题。
5.低职高聘。对于学术水平达到A档的优秀博士,经审批可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
三、联系方式
学院对于人才求贤若渴,优秀人才待遇采取一人一议。诚挚的欢迎各位优秀青年博士、学者、团队加盟!
联系电话:07168060980魏老师
简历投递邮箱:mikecheng@126.com;huangxiangyang@yangtzeu.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1号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邮政编码:43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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