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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7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4-04    [打印]    [收藏]


为进一步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报送2023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2]68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办学及师资队伍建设需求,我院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设置36个岗位共计77人。19个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36人),其中3个岗位面向具有3年以上实践经历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6人);17个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研究生(41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岗位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3月以后出生;岗位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2年3月以后出生。招聘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3.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8.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上半年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三)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包括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或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聘)用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情况等,除有明确要求外,均截止到2023年3月1日。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hzvce.cn/)为此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三才智能招考平台为指定报名网站,三才智能招考平台报名网址为:https://bm.xjsancai.com/web/#/index/11404。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10:00至4月15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4日10:00至4月16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4日10:00至4月16日22:00。
(二)考试时间、方式
1.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线下形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2023年5月7日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线下形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政策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等程序进行。招聘研究生学历、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实践经历、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岗位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面试、资格复审、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三才智能招考平台、学院官网查询《2023年上半年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岗位表》中注明的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三才智能招考平台(https://bm.xjsancai.com/web/#/index/11404),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附件3《2023年上半年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名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需提供;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签字扫描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予以处理。
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4月16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其中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只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4.开考比例。笔试及免笔试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公布,考生可重新选择报考岗位,如考生不再报考,予以退费。
(二)资格审查及复审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已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和复审合格及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三才智能招考平台网站专题页面查询网上报名审核结果。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分为综合管理岗和教育教师岗笔试。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客观性试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性试题)两科,分2套试卷,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其中,教育教师岗位《职业能力测试》内容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等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占比40%。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共计200分。
2.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由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在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三才智能招考平台公布。
注:学历为研究生人员报考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需参加笔试。
(四)面试
1.进入面试比例。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专业技术岗位面试设置试讲、答辩两个环节,试讲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职业态度等;答辩重点考察专业知识总体掌握的程度及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其中,面向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实践经历岗位面试内容为试讲、答辩和技能抽测三个环节。管理岗位设置答辩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管理理念、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免笔试人员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期间同时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的人员中,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
(八)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生须填写并提供《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审查表》(附件5)。学院将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成绩、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对考生实施考察,严格做好对报考人员及其主要家庭成员政治表现的审查,特别是对教育教学岗位报考人员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水平、师德师风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在考察中,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要求、截至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合格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在入职前由本人负责予以解除,并提供相关手续。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除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学院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院官网、三才智能招考平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按照要求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
(十一)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到岗报到后,学院对考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兵团教育局机关纪委和社会监督,接受兵团教育局教师工作处业务指导。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3—7277350
0991—2896283,0991—2899186
七、招聘其他有关事项
1.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三才智能招考平台。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请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报考人员对自已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举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考生务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电话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学院联系人,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本《公告》由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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