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dqsy.net/)。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各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符合我校发展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3.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4.学历要求见公开招聘计划表中岗位具体要求,并获相应学位;教师岗位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5.硕士研究生年龄要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7.其他条件见公开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具体要求。
8.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12月11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 dqsyzp@126.com。
3.报名提供材料:
(1)《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2)
(3)《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政审表》(附件3)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以及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和各阶段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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