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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2-05-07    [打印]    [收藏]

一、学校简介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创建于1963年,隶属四川省财政厅,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四川省“双高”建设高等职业学校、全国财经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四川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四川省财政系统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四川省高技能培训基地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学校地处交通便捷、生态优美的成都市龙泉驿区,校园占地面积524亩,现有教职工500余人,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二级教授、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四川省高校名辅导员、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及多名专业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28.16%,具有博士、硕士学历占87.6%。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8200余人,毕业生就业势态良好,曾多次被评为“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秉承“理财至诚、精业致能”的校训精神,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根本宗旨,以培养财经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使命,坚持扎根财经沃土,坚持服务行业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立校、追求进取、社会满意”的办学理念,坚持差异化、特色化、数字化、品牌化融合发展,先后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7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财经人才。目前,学校建有大数据技术、财税大数据应用、政府采购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金融科技应用、财富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会计信息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移动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人工智能、现代物流、农林电商、市场调查分析等20个专业。学校曾多次代表四川省参加全国会计技能大赛,曾连续三年获得全国第一名,并成功举办了三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会计技能赛项”,近年来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13项。
“十四五”期间,学院坚持把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作为最高追求,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战略主题,坚持育训融合、产教融合,把握“双高”建设、成都基地建设、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三个着力重点,深入实施创新引领、人才驱动、数字赋能、开放发展四大核心战略,着力实施培根铸魂工程、专业(群)品牌工程、育人提质工程、校企合作工程、服务提能工程、人才鼎兴工程、智慧校园工程、治理效能工程、设施升级工程、文化厚植工程,对标竞进、久久为功、提档升级,凝聚提质新智能,激活培优新动能,培育增值新势能,加快建设财经特色鲜明、全国一流、最具活力的高等职业学院。
为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我校拟面向国内外诚聘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引进方式
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与学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二级学院院长
(1)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金融学院院长
2.研究中心副主任
(1)智能财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2)财税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
(3)红色财经文化研究中心(财经素养研究中心)副主任
3.专职教师和研究人员
符合相关学科专业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高校教师应有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以及良好的学术道德、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勇于创新;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二级学院院长的应符合《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16〕23号)文件精神,具体条件包括:(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类似荣誉称号;(2)任正科级职级不少于3年或副处级职级不少于2年,有高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经历者优先;(3)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
7.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8.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应聘者,不得有以下情况之一: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
序号 工作部门 岗位 人数 学科或专业条件
1 工商管理学院 院长 1 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含市场营销)、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统计学、数量经济学。
2 金融学院 院长 1 金融学。
3
智能财务研究
中心
副主任 1 会计学、审计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金融学。
4 财税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 副主任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
5 红色财经文化研究中心(财经素养研究中心) 副主任 1 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法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会计学、金融学、理论经济学*、中国近代史。
6 预算绩效管理研究中心
助理
研究员
1 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
7 会计学院 专职教师 若干 会计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
8 财税学院 专职教师 若干 财政学。
9 金融学院 专职教师 若干 金融学。
10 工商管理学院 专职教师 若干 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含市场营销)、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统计学、数量经济学。
11 信息学院 专职教师 若干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职教师 若干 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法学*、马克思主义哲学。
13
通识与人文教育
学院
专职教师 若干 中国语言文学*。
注:标*的为一级学科。
四、引进待遇
引进方式 人才类别 人才规格 引进待遇(除享受同级别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
其他优惠
政策
顶尖人才
1.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院所或国家级研究机构著名经济学家、管理学家、国家战略咨询专家等;
2.“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级教授。
1.提供150-200万元安家住房补贴;
2.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科研启动费,若将其主持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带入我校,学校将按照1:1配套科研经费,最高配套200万;
3.享受高层次人才专项津贴每年50-100万元(原则上在五年内根据承担工作项目和完成情况发放)。
1.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按学院周边出租房价按月给予租房补贴(博士或正高级职称1500元/月,博士及正高级职称2000元/月),过渡期为三年;
2.按照人才具备的条件和学院工作需要,经考察,胜任管理职位的,学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可以安排其担任管理职务,或根据学科组建研究团队和建立学术研究平台;
3.按国家和学院政策,解决夫妻分居。
领军人才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主持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及其他相当于本层次的国家级领军人才;
2.国家顶尖人才项目人选,包括国家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学术技术带头人(含后备)、“国家高级人才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项目入选者;“千人计划”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等;
3.本科院校、国家“双高”建设高职院校的二级教授;
4.具有突出贡献、成果丰硕、在全国高职院校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双高”建设项目总负责人;
5.国务院津贴获得者;
6.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
7.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主持人;
8.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一般项目(A类)2项。
1.提供100-150万元安家住房补贴;
2.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科研启动费,若将其主持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带入我校,学校将按照1:1配套科研经费,最高配套100万;
3.享受高层次人才专项津贴每年30-50万元(原则上在五年内根据承担工作项目和完成情况发放);
4.博士可以享受学院五级副教授待遇,博士且具有副教授或同级职称的可以享受三级教授待遇。
拔尖人才
1.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包括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万人计划”、“千百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2.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省级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3.省级“双万计划”人才;
4.国家级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省级政府特聘咨询专家(教授)或省外同层次的专家(教授)、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5.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
6.省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主持人;
7.获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楷模、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者,获得国家主管部门及行业组织认定的国家级大师、名师;
8.近5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一般项目(A类)1项。
1.提供60-100万元安家住房补贴;
2.提供科研启动费20-30万元,若将其主持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带入我校,学校将按照1:1配套科研经费,最高配套100万;
3.享受高层次人才专项津贴每年20-30万元(原则上在五年内根据承担工作项目和完成情况发放);
4.博士可以享受学院五级副教授待遇,博士且具有副教授或同级职称的可以享受三级教授待遇。
专业或
专业群带头人
1.省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主持人、国家教学资源库主持人;
2.国家示范专业、国家骨干专业、省级重点学科或专业带头人;
3.国家级高职“双高”建设专业教研室主任或专业带头人;
4.国家级级精品课程主持人;
5.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省级技术能手等;
6.担任大中型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或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5年以上;
7.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长期在行业一线工作的实践专家;
8.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9.近5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或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面上项目1项;
10.国家自科、社科青年项目主持人。
1.提供40-80万元安家住房补贴;
2.提供科研启动费10-20万元,若将其主持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带入我校,学校将按照1:1配套科研经费,最高配套100万;
3.享受高层次人才专项津贴每年15-20万元(原则上在五年内根据承担工作项目和完成情况发放);
4.博士可以享受学院六级副教授待遇,博士且具有副教授或同级职称的可以享受四级教授待遇;

优秀中青年人才
(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及学历可适当放宽)
1.45岁以下,近5年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省社科联规划项目、省软科学项目1项,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主持人,或省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主持人;
2.45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人员;
3.45岁以下省级精品课程主持人;
4.45岁以下,获与学院专业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包括国家级行业)大赛一等奖,且排名第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5.担任与学院专业相关的大中型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或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人员。
1.提供40-60万元安家住房补贴;
2.提供科研启动费10-15万元;
3.享受高层次人才专项津贴每年10-15万元(原则上在五年内根据承担工作项目和完成情况发放);
4.博士可以享受学院七级副教授待遇,博士且具有副教授或同级职称的可以享受四级教授待遇。

顶尖人才 同全职引进人才规格
1.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根据工作需要,按学院周边出租房价按月给予租房补贴;
2.岗位薪酬按承担工作性质和任务实行“月薪”+“奖励津贴”或单项项目薪酬,具体薪酬标准双方商议确定;
3.科研经费根据项目协商确定;
4.省外人才在学院工作期间报销外地往返路费;
5.为学院做出重大贡献,给予专项表彰和奖励。
领军人才
拔尖人才
专业(群)带头人
优秀中青年人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应聘者填写《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
2.应聘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获得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重要奖励及有关荣誉证明材料扫描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请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应聘材料投递至邮箱:hr_scpcfe@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高校教师人才网。
(二)资格审核
学校组织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对照招聘条件开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者,由学校通知进入面试考核程序。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按学校确定的项目和医院等级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为拟聘人员。
(五)聘用
提交学校研究后报上级部门确认编内聘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二级学院院长、研究中心副主任应聘者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聘任。
六、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
联系人:何老师028-84642015,李老师028-84841539
监督电话:028-84642079(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学校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邮编:610101

附件: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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