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是福建省属公办本科高校,位于福建省会城市福州。
学校由4所前身校(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组成,分别隶属于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司法厅和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57年。
学校获批福建省普通高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单位和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改革示范高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设有教学院(部)15个,43个本科专业涵盖22个一级学科和经、管、法、文、理、工、艺等7大学科门类。学校有建筑与土木工程、法律、会计、金融等校硕士单位重点建设专业,有土木工程、应用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4个省级重点学科,有工商管理、法学、土木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4个省级应用型学科。
为进一步加快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大学建设发展需要,诚邀海内外各类英才加盟学校,共谋发展、同创未来。
一、聘任对象
台湾地区博士研究生
二、基本要求
1.教授年龄原则上应在55周岁及以下,博士原则上应在5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重中华民族传统和风俗习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维护与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3.品行良好,无法律纠纷,无犯罪记录,无学术不端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偏激的政治倾向和宗教信仰;无可能对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造成影响的疾病、行为。
4.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和善于合作的团队精神,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熟悉本学科专业的最新发展情况,能够胜任学习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团队建设等工作。
5.身心健康,能够全职在校工作。
三、聘任需求
四、聘任待遇
1.年薪:18-35万元(税前)人民币。对特别紧缺及优秀人才,可“一事一议”“一人一策”。
2.聘期内,提供过渡房,配有基本家具和生活设施(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房租、水、电等费用)。学校无法提供过渡房的,在规定的限额内报销房租。
3.按每月300元的标准提供食堂补助。
4.根据规定的标准报销探亲路费,每人每年凭借票据报销台湾往返路费2次,每次不超过3000元。
5.聘期内,学校为台湾教师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其中单位部分由学校缴纳,不占年薪总额;个人部分由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从年薪中扣除。具体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6.实际完成工作超出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参照教学科研等业绩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7.其他:学术活动费报销等:2万元/年(按学校规定执行)。
五、应聘程序
1.请应聘者将《福建江夏学院拟引进台湾地区高层次人才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及表格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发送到各招聘学院对应的电子邮箱并抄送人才科邮箱:fjjxxyrscrck@163.com
2.投递简历文件命名:二级学院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职称+毕业院校+高校教师人才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91-23535303,18144055207,13645000018
传真:0591-2353530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人才办
邮政编码:3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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